治理“微腐败” 请您来参与!
日期:2017-06-08
广大市民朋友们:
我市已启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时间从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重点检查、建章立制5个阶段,治理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干部在惠民补贴、村公项目、扶贫救济、低保社保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二、基层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三、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和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和改造资金,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干部在建设、国土、规划、房管、卫生、教育等领域有委托执法权的单位及公共服务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乱罚,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以及行政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五、基层干部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
六、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七、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八、基层干部其他“微腐败”问题。
若您发现身边有以上问题,请拔打“88712388”“88761512”举报电话!感谢您的参与!